浙江省美术写生创作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编辑:jxjyxy 发布时间:2016-03-30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回顾中国共产党95年以来的光辉历程和中国工农红军艰苦卓绝的二万五千里长征,展示我省美术家和美术工作者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努力创作一批紧扣时代脉搏的优秀作品,向建党95周年献礼,向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致敬。由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文联、浙江省美术家协会、浙江美术馆共同举办此次展览。展览定于2016年6月30日在浙江美术馆举行开幕式,现将本次展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日期
2016年6月30日—7月19日
二、展览地点
浙江美术馆
三、展览规模
评选出入选作品300幅,其中优秀作品60幅。
四、待遇
1、该展览的入选作者具备申请加入浙江省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入选作者均可获赠一册。
3、组委会将向入展、获奖作者颁发证书。
五、作品要求
1、要求以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的重大事件,重要节点为主题,进行的写生、创作作品(人物、风景等形式不限)。
2、表现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发表后,浙江美术家努力践行“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在人民的伟大实践和多彩生活中汲取养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全省改革发展最前线,描绘党领导下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历史征程的写生、创作作品。(人物、风景等形式不限)。
六、画种及规格
展出中国画、油画、雕塑、版画、水彩、粉画、综合材料、跨媒体及影像作品等。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综合材料作品尺寸最长边不超过2米(装框后)。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米以内,跨媒体及影像作品尺寸不限。
七、评选
1、初评:根据作品照片进行评选,送展作者需提供作品照片(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画种、尺寸、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初评结果即时通知作者。送照片时间截止2016年6月10日。
2、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组委会办公室的具体要求寄送作品原件参加复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待展览结束后与入选作品一次退还。作品由作者自行装框,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清楚笔迹标明:姓名(以身份证号码为准),标题,画芯尺寸(高×宽),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由作者自行保险。
3、入选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作品参展,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4、本次展览每位作者限参展一件作品。(含合作)
八、征稿时间
照片收件自征稿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10日止。
原件收件待初评后另行通知作者送件。(各市及中国美院作者的作品由各市美协、中国美院集中统一送、退件;杭州、省直单位由作者直接送、退件。)
作品照片收件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建德路9号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长征胜利80周年浙江省美术写生创作作品展览”办公室,邮编:310006
收件人:王海燕,电话:0571-87020621
参加复评的作品收件地址:浙江美术馆(杭州市南山路138号)收件人:石君一(15067105858)
九、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利
十、凡送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201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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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美协)